開庭時間:2025年09月17日上午9點
案號:許勞人仲案字(2025)331號
申請人:楊燕鋒
被申請人:許昌富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仲裁員:李慧柯
書記員:劉博涵
地點:許昌市創業服務中心E座411
發布機構:許昌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備注:
1.被通知人應持本通知準時到達應到地點。
2.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將視為撤回仲裁請求;若被申請人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則做缺席裁決。
3.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公開進行,當事人協議不公開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