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失業保險穩崗位提技能防失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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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03-17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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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失業保險工 作的部署,進一步發揮失業保險保生活、防失業、促就業功能作 用,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
失業保險穩崗位提技能防失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23號)精神,結合我省失業保險基金保障能力,經省政府同意,
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參保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 失業率控制目標5 . 5%,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 于參保職工總數20%的,可以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大型企 業仍按不超過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 返還,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從60%最高提至90%。社會團體、 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 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實施上述穩崗返還政策的地市, 上年度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備付期限應在1年以上。各地要大 力推廣通過后臺數據比對精準發放的“免申即享”經辦新模式, 進一步暢通資金返還渠道,對沒有對公賬戶的小微企業,可將資金直接返還至當地稅務部門提供的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賬戶。為確?;鸢踩?,可探索預審預通知等方式。其他穩崗返還申領條件仍按原政策執行。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二 、拓寬技能提升補貼受益范圍
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的,可按規定申請技能提升補貼;參保職工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 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按規定申請技能提升補貼;技能提升補 貼申領條件繼續放寬至企業在職職工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每
人每年享受補貼次數最多不超過三次。根據《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按照初級(五級)1000元、中級(四級)1500 元、高級(三級)2000元,不分級或未明確分級的統 一 為1500 元的標準申請技能提升補貼。其他技能提升補貼申領發放條件仍
按原政策執行。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三、 繼續實施職業培訓補貼政策
職業培訓機構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失業人員開展職業培 訓的,可按規定申領職業培訓補貼。各地要加大對領取失業保險
金期間失業人員的職業培訓力度,增強失業人員再就業能力。
四 、實施降費率和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
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1年,執 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對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 水路鐵路運輸企業階段性實施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 險費政策,其中,養老保險費緩繳期限3個月,失業保險和工傷 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以個人身份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 2022年繳納養老保險費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繳費至2023年底前補繳。
五 、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
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 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 發放標準為:參保繳費滿1年(含)以上的,按360元/月計發;
參保繳費滿6個月不滿1年的,按260元/月計發;參保繳費不滿6個月或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按180元/月計發。 對參保不足一年的失業農民工,發放3個月的臨時生活補助,標 準按260元/月計發。失業補助金和臨時生活補助逐月發放。保 障 范 圍 為 2 0 2 2 年 1 月 1 日 至 1 2 月 3 1 日期間新發生的參保失業 人員,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 日。持續做好失業保險 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農民工一次性生活補助等常規性 保生活待遇發放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級各類信息平臺,進一步優 化失業保險待遇線上申領入口,按規定及時審核業務,方便失業人員申領。
六 、切實防范基金風險
各地要結合開展“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動和“對虛 構勞動關系騙取失業保險待遇專項整治”活動,進一步規范完善 管理制度,切實加強失業保險基金監管。要密切監測失業保險基 金運行狀況,加強形勢研判和工作指導,確?;鹗罩胶夂桶?全可持續?;鸾Y余較少的地區,要適時調整基金支出方向和結 構,優先保障保生活支出。要健全基金審核、公示、撥付等監督 機制,各項業務均需網上辦理,嚴格執行“三個全面取消”,加 強技防人防制防群防,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驗證資格條件,完善 待遇申領信息比對核查系統,以零容忍態度嚴厲打擊欺詐騙保、 套?;蚺灿秘澱际I保險資金的違法行為。要按照“盡力而為、 量力而行”的原則,結合當地失業保險基金收支情況,不脫離財力實際,統籌抓好失業保險惠企利民政策的貫徹落實,堅決守住基金安全底線。
七、積極做好政策落實工作
各地要充分認識失業保險穩崗位提技能防失業工作的重要 性,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抓緊抓實抓細各項惠企利民政策落地 見效。要大力開展失業保險待遇“暢通領、安全辦”、援企穩崗 “護航行動”和技能提升補貼“展翅行動”,持續優化經辦服務, 推動更多政策落地見效,主動提高服務意識,及時回應群眾關 切,推動政策紅利早釋放。要加強工作調度,及時掌握政策落實 情況,密切關注輿情動態,做好防范風險預案,加大督促指導力 度。要及時總結先進經驗、工作亮點,為推進工作提供借鑒,營 造良好氛圍。對部分失業保險基金結余較少的地區,省級將按規 定給予適當的調劑金補助,支持各地政策落實落地,并適時對政
策實施情況、效果和失業保險基金運行情況開展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