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高質量推進“人人持證、技能河南”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發〔2021〕29號)要求,加快“人人持證、技能河南”建設,積極發揮政府補貼培訓評價引導作用,在遴選、核查并充分征求市縣和有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我辦對2022年政府補貼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評價機構和補貼職業(工種)等進行了梳理,形成了2022年第一批開展政府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評價機構名單(見附件),現予公布,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
未納入本名單范圍內的公辦類普通高校、技工院校、中等職業學校、高等職業學校,不受本名單限制,開展政府補貼性培訓前,向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經同意后按規定開展相應補貼培訓;未納入名單的評價機構(除專項職業能力考核機構外),自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備案回執之日起即具備評價資格。開展核酸檢測、核酸采樣的機構不受本名單限制,由各地根據文件要求自行確定。
機構名單實行動態調整,有效期內培訓機構、評價機構的職業(工種)發生變動的,自變更文件下發之日起即可開展相應補貼培訓或評價(鑒定)活動。對出現問題的,由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停止其承擔政府補貼性培訓、評價活動。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落實屬地和管行業、管培訓、管評價責任,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等要求,加強機構全過程監管,確保資金安全、人員安全,培訓評價成果經得起檢驗。工作中遇有問題,請及時與我辦聯系(聯系電話:0371—69690102)。
附件:2022年第一批開展政府補貼性職業技能評價機構名單.doc
許昌市2022年第一批具備開展政府補貼職業技能培訓和評價機構清單.doc
2022年3月1日
(此件主動公開)
(聯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職業能力建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