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參保單位:
全國社保信息系統上線后,對工傷建檔和欠費時段依政策做了嚴格控制。凡因職工發生工傷事故當月欠繳工傷保險費(按政策緩繳除外),一律無法建檔登記工傷保險信息的,基金不再支付任何費用,補繳欠費后欠費當月發生工傷的職工的后續待遇也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基金不再支付。為杜絕發生因欠繳工傷保險費而造成基金不再支付工傷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等問題,對參保單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請各參保單位將工傷保險費歷史欠費清理完畢,并形成長效機制,避免形成新的欠費。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