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
根據《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加強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管理的若干意見》(豫勞社職技〔2005〕61號)等文件精神,決定開展2022年度市直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年檢工作?,F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檢對象
2022年6月30日前經許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設立的市直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結合我市2022年新冠疫情實際情況,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審批成立的市直民辦職業培訓學校不再納入此次年檢范圍。
二、年檢內容
(一)遵守法律、法規和我省相關政策等情況;
(二)學校黨的建設情況;
(三)學校建立相應的監督機制情況;
(四)辦學條件、辦學質量、辦學規模、辦學設施(含設備、消防、房屋建筑安全)和學校管理等辦學基本情況;
(五)學校年度招生及培訓工作開展情況;
(六)教師隊伍建設情況;
(七)財務管理情況;
(八)學籍管理、招生簡章和廣告等備案情況;
(九)學校頒發職業培訓合格證書和取得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等情況。
三、年檢安排
(一)學校自查階段:學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和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相關政策規定,對2022年度辦學情況開展自查,并于2023年3月31日前按要求將年檢書面材料報送至市局職業能力建設科。
(二)市局審查階段:2023年4月20日前,市局對學校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查,實地察看部分學校,結合日常監管情況,形成年檢意見。
四、年檢書面材料
(一)《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年檢申報表》(見附件);
(二)學校黨組織負責人及組成人員名單和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教職工黨員名單;
(三)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學校2022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四)《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正、副本(查看原件留存副本復印件);
(五)《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或《營業執照》(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
(六)學校銀行開戶相關情況(開戶銀行出具的開戶證明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
(七)學校注冊地消防驗收意見書和房屋所有者產權證明及租賃手續;
(八)安全隱患排查報告。
(九)年度工作總結。
以上材料各提供一份,原件及復印件需加蓋學校公章。
五、清理整頓及處理
(一)學校兩年以上不開展培訓,終止辦學資格,吊銷辦學許可。
(二)存在下列問題之一者,直接認定為年檢不合格:
1.發布虛假招生簡章或廣告,開展政府補貼性培訓弄虛作假惡意套取財政資金,開展收費性培訓蓄意騙取學員學費,培訓質量不達標等,年度被投訴3次以上并確認情況屬實的;
2.出租或轉讓《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或未經批準擅自設立分支機構、教學點的;
3.對拒不參加清理整頓暨年檢、未按規定時間參加清理整頓暨年檢、不接受實地考察或實地考察不合格的;
4.辦學內容、地址等發生變更未辦理變更手續的;
5.未按審批專業開展培訓、擅自改變學校名稱或違規開展合作辦學的;
6.擅自組織學員在校食宿或其它未按規定履行審批或備案手續的;
7.辦學地點和辦學設施(包含設備等)有消防、房屋建筑等安全隱患的。
(三)依法依規處理,清理整頓暨年檢結果確定為合格的學??衫^續依法辦學,不合格學校給予一個月的整改期,整改期間停止招生,并取回辦學許可證書。對逾期未整改或達不到整改要求的,依法終止其辦學資格。自行要求終止辦學資格的可主動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人社部門同意終止辦學資格。
各市直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按要求做好年檢工作。對逾期未參加年檢、出具虛假書面材料和未按要求整改的單位,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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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