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和規范網約配送員、駕駛員、貨車司機等新就業形態平臺經濟健康發展,近日,市人社局聯合市發改委、市交通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醫保局、市中級法院、市總工會8家單位制定了我市《關于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實施方案》,從依法規范用工,夯實勞動者權益保障主體責任、健全保障制度,兜牢勞動者權益保障底線、優化工作流程,提升勞動者權益保障服務水平等多個方面入手,切實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
《實施方案》制定了11條措施,明確規定:嚴禁平臺企業以任何形式誘導或強迫勞動者注冊為個體工商戶,以規避用工責任。要求企業依法合規用工,積極履行用工責任,對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但企業對勞動者進行勞動管理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承擔相應責任。
對于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企業應當依法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對采取外包等其他合作用工方式,勞動者權益受到損害的,平臺企業依法承擔相應責任。企業向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報酬,引導企業建立與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掛鉤的勞動報酬合理增長機制,促進勞動報酬合理增長。要完善休息制度,發揮平臺技術優勢,根據勞動者工作量、勞動強度和身體狀況,合理管控勞動者工作時長,明確工作時限和休息時間。配備必要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勞動防護用品,勞動者要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熟知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強化職業傷害保障,以出行、外賣、快遞、即時配送、同城貨運等行業的平臺企業為重點,建立健全職業傷害保障管理服務規范和運行機制,鼓勵平臺企業通過購買人身意外、雇主責任、安全生產責任等商業保險。各類調解組織、法律援助機構及其他專業化社會組織要依法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提供更加便捷、優質高效的糾紛調解、法律咨詢、法律援助等服務。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爭議辦案指導,統一仲裁機構、人民法院裁判標準,提高案件處理質量和效果。
2022年3月10日
(調解仲裁管理和勞動關系科)
原文鏈接:《關于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許人社2022-1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