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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詳細一、就業見習補貼
(一)政策內容
對接收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中專中職畢業生和16—24歲失業青年的就業見習單位按規定給予見習補貼,標準為當地最低工資的70%,對留用見習期滿人員比例達到50%以上的,補貼標準提高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110%。按完成見習人員見習時間補貼3-12個月。
(二)政策依據
1.《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豫政〔2020〕14號)。
2.《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就業見習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豫人社規〔2019〕6號)。
(三)適用對象
接收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中專中職畢業生和16-24歲失業青年的就業見習單位。
(四)經辦流程
1.申請。見習單位根據當年接收見習人員的實際完成見習情況,通過互聯網+就業創業系統見習補貼模塊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就業見習補貼資金。
2.受理初審。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應在15個工作日內對見習單位的見習補貼申請進行初審,并提出初審意見報同級人社部門審核。
3.審核公示。人社部門應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將擬享受見習補貼的單位和人員名單、見習時間、補貼標準與金額等在部門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
4.資金撥付。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申請同級財政部門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見習單位銀行賬戶。
(五)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促進辦公室,師瑞瑤,0374-2622931。
二、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
(一)政策內容
按企業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對企業給予補貼,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準)。
(二)政策依據
《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印發〈河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豫財社〔2018〕8號)。
(三)適用對象
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
(四)經辦流程
1.申請。用人單位登錄河南就業網上辦事大廳(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或向當地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社會保險補貼。
2.受理初審。符合條件且材料齊全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受理錄入河南省“互聯網+就業創業”信息管理系統,并對用人單位提交的社會保險補貼申請材料進行初審。
3.審核公示。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經審核符合補貼條件的享受補貼用人單位名單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方可辦理相關手續;對不符合條件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4.資金撥付。由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請當地財政部門按規定將補貼資金直接撥付到用人單位銀行賬戶。
(五)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魏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2653052
建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5139976
東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2953696
示范區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0371-3372288
開發區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0374-8581558
襄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8390797
鄢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7168076/0374-7156086
禹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2077630/0374-2077616
長葛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6896876
三、企業吸納應屆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
(一)政策內容
對當年新招用登記畢業年度或離校1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微企業,按照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含個人繳納部分)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
(二)政策依據
《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印發〈河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豫財社〔2018〕8號)。
(三)適用對象
招用畢業年度或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
(四)經辦流程
1.申請。用人單位登錄河南就業網上辦事大廳(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或向當地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社會保險補貼。
2.受理初審。符合條件且材料齊全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受理錄入河南省“互聯網+就業創業”信息管理系統,并對用人單位提交的社會保險補貼申請材料進行初審。
3.審核公示。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經審核符合補貼條件的享受補貼用人單位名單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方可辦理相關手續;對不符合條件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4.資金撥付。由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請當地財政部門按規定將補貼資金直接撥付到用人單位銀行賬戶。
(五)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魏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2653052
建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5139976
東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2953696
示范區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0371-3372288
開發區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0374-8581558
襄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8390797
鄢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7168076/0374-7156086
禹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2077630/0374-2077616
長葛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6896876
四、一次性開業補貼
(一)政策內容
對首次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大中專學生(含畢業5年內的普通高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畢業生及在校學生,畢業5年內留學回國人員)、就業困難人員、脫貧家庭勞動力給予一次性補貼5000元。
(二)政策依據
1.《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印發〈河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豫財社〔2018〕8號)。
2.《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豫政〔2017〕33號)。
(三)適用對象
首次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大中專學生(含畢業5年內的普通高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畢業生及在校學生,畢業5年內留學回國人員)、就業困難人員、脫貧家庭勞動力。
(四)經辦流程
1.申請。符合條件的大中專學生、就業困難人員、脫貧家庭勞動力通過“互聯網+就業創業”信息系統,在線提交申請材料。
2.材料審核。創業地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3.實地查驗。創業地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創業者申報項目進行實地考察,重點核查申請人身份、創業項目、是否初次創業等情況,簽署審核意見。
4.審核公示。審核結束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擬發放開業補貼的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補貼金額等信息進行公示。
5.資金撥付。經公示無異議后,將審核材料報送同級財政部門,將補助資金直接撥付到創業者本人銀行賬戶。
(五)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魏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2653052
建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5139976
東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2953696
示范區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0371-3372288
開發區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0374-8581558
襄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8390797
鄢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7168076/0374-7156086
禹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2077630/0374-2077616
長葛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6896876
五、河南省大眾創業扶持項目
(一)政策內容
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評審認定的大眾創業優秀項目,補貼標準為: 2萬元至15萬元。
(二)政策依據
1.《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印發〈河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豫財社〔2018〕8號)。
2.《關于印發<河南省大眾創業扶持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豫人社〔2017〕77號)。
(三)適用對象
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注冊成立并正常經營一年以上、五年以內的初次創辦的小型和微型企業。至少吸納3人(含3人)以上就業。
(四)經辦流程
1.申請。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通知,在規定申報時間內,申請人通過“互聯網+就業創業”信息系統,在線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初審。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本轄區內所有申報項目進行篩選,并進行實地核查,實名填寫實地核查表,確保申報項目真實可靠。
3.審核公示。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匯總本轄區所有申報材料,與當地社保、醫保等數據信息系統進行人員比對,將擬上報的項目在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4.推送上報。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將公示無異議的項目,通過系統推送提交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5.專家評審。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組織專家對所有申報項目進行評審,提出評審意見,初步確定補助金額。
6.公示認定。對經評審初步確定的優秀項目在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7.資金撥付。經公示通過的項目,認定為省級大眾創業扶持項目,協調省財政廳將補助資金撥付到各項目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優秀項目,按當地有關規定執行。
(五)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魏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2653052
建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5139976
東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2953696
示范區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0371-3372288
開發區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0374-8581558
襄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8390797
鄢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7168076/0374-7156086
禹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2077630/0374-2077616
長葛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6896876
六、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獎補
(一)政策內容
對達到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標準的,市財政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達到國家和省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標準的,省財政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二)政策依據
1.《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印發〈河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豫財社〔2018〕8號)。
2.《許昌市人民政府關于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許政〔2020〕31號)。
(三)適用對象
依法成立或依批準成立,能夠為創業者提供經營場地和創業指導、行業信息、融資對接、管理咨詢、技術創新、事務代理等各項服務的綜合性孵化載體。
(四)經辦流程
1.申報。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通知,在規定申報時間內,創業孵化基地通過“互聯網+就業創業”信息系統,在線提交申請材料。
2.材料初審。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將初審合格材料推送上報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3.專家評審。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專家評審。
4.實地查驗。對經專家評審合格的,另行組織專家進行實地查驗。
5.公示認定。對通過實地查驗的,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上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
6.資金撥付。公示無異議后,協調省財政廳將獎補資金直接撥付給創業孵化基地。
(五)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魏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2653052
建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5139976
東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2953696
示范區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0371-3372288
開發區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0374-8581558
襄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8390797
鄢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7168076/0374-7156086
禹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2077630/0374-2077616
長葛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6896876
七、就業見習示范基地獎補
(一)政策內容
1.對達到市級就業見習示范基地標準的,由市財政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2.達到國家和省級就業見習示范基地標準的,由省財政按規定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
(二)政策依據
1.《許昌市人民政府關于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許政〔2020〕31號)。
2.《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穩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22〕18號)。
(三)適用對象
省級:在我市轄區內登記注冊,年度吸納見習人員超過100人、留用率超過70%并穩定就業1年以上的就業見習單位。
市級:在我市轄區內登記注冊,近兩年平均每年招用見習畢業生人數20人及以上,空崗率低于20%,留用率不低于50%,見習效果抽查滿意度達到80%及以上的就業見習單位。
(四)經辦流程
市級就業見習示范基地經辦流程:
1.符合條件見習單位到縣級人社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2.市人社部門進行初審和審核;
3.市人社局組織專家實地考察評估;
4.在市人社局網站公示;
5.由市財政部門分別撥付資金。
省級就業見習示范基地經辦流程:
1.申請。符合條件的見習單位通過互聯網+就業創業系統省級示范見習基地模塊進行申請,并上傳申請材料。
2.初審。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受理見習單位的申請材料,并提出初審意見。
3.推薦。同級及上一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并提出推薦意見。
4.考察評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受理申請推薦材料,并組織相關專家進行審查評估。
5.認定公示。根據專家組審查評估意見,擇優將擬認定的省級示范見習基地名單在省人社廳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
6.資金撥付。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省人社廳發文予以確認,并頒發證書、申請省財政發放10萬元一次性獎補資金。
(五)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禹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2077620
長葛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6115517
鄢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7168076
襄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8392326
魏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2653052
建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5137368
示范區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0371-3372288
開發區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0374-8581650
東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2953696
八、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一)政策內容
對當年新招用登記畢業年度或離校1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微企業,按規定給予不超過1500元/人的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二)政策依據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穩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22〕18號)。
(三)適用對象
當年新招用登記畢業年度或離校1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微企業。
(四)經辦流程
1.申請。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互聯網+就業創業系統進行申請。
2.審核。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企業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
3.公示。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通過后,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
4.撥付。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請同級財政部門撥付補貼資金至申請企業的銀行基本賬戶。
(五)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禹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2077630/0374-2077616
長葛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6896876
鄢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7168076/0374-7156086
襄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8390797
魏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2653052
建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5139976
示范區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0371-3372288
開發區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0374-8581558
東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2953696
九、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職業介紹補貼
(一)政策內容
對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免費為“五類人員”開展職業介紹服務后實現就業3個月以上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每人3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就業創業服務補助(職業介紹補貼)。
(二)政策依據
1.《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印發〈河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豫財社〔2018〕8號)。
2.《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支持受災地區防汛救災、災后重建若干措施的通知》(豫人社辦〔2020〕60號)。
(三)適用對象
免費為脫貧家庭子女(建檔立卡及享受低保家庭的適齡勞動者)、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含建檔立卡的適齡貧困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開展介紹服務后實現3個月以上就業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四)經辦流程
1.申請。符合條件的職業中介機構向所在縣(市、區)及以上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2.受理初審。縣(市、區)及以上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對職業中介機構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受理初審(,對審核無誤的資料報送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3.審核公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通過審核的擬享受補貼情況進行5個工作日公示。
4.資金撥付。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將補貼資金撥付到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或勞務經紀人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五)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禹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2077630/0374-2077616
長葛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6896876
鄢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7168076/0374-7156086
襄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8390797
魏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2653052
建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5139976
示范區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0371-3372288
開發區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0374-8581558
東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74-2953696
十、企業職工脫產培訓補貼
(一)政策內容
企業職工(含勞務派遣工)參加納入政府補貼培訓評價機構清單管理的機構組織的,與本人崗位職業(工種)相同或相近專業的脫產培訓,集中時間在24個學時以上且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按每滿8個學時給予200元一次性補貼,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000元。由企業組織培訓的,補貼資金直接補給企業。
1.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轉發人社廳[2019]117號文件做好我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辦〔2020〕10號)。
2.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明確“人人持證、技能河南”建設培訓評價等補貼資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規〔2022〕2號)。
(三)適用對象
企業職工(含勞務派遣工)。
(四)經辦流程
企業或培訓(評價)機構向本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申請培訓(評價)補貼的,應提供年度補貼性職業技能提升培 訓申請表、培訓合格人員花名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 等級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等“五類證書”復印件(證書信息可在網上查詢的不再提供)、墊付培訓(評價)補貼協議或代領協議、稅務發票(或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收據、撥付補貼資金申請)等。
上述申請材料經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向同級或上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后,對符合條件的,由財政部門將補貼資金支付到企業、培訓(評價)機構、申請者本人銀行賬戶或信用賬戶。
(五)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業能力建設科,張宇,0374-2625179。
十一、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
(一)政策內容
學徒培養對象為企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技能崗位新招用和轉崗人員,以及應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的從業人員。企業可結合生產實際自主確定培養對象。學徒培養目標以符合企業崗位需求的中、高級技術工人為主,培養期限中級工通常為1年,高級工通常為2年,特殊情況可延長到3年。補貼標準按中級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級工每人每年60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企業新型學徒培訓實際支出低于5000元的,據實際申請補貼。職工開展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期間,不得同時享受其他政府補貼類培訓。
2.許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許昌市支持中小企業紓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許政辦〔2022〕3號)。
3.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明確“人人持證、技能河南”建設培訓評價等補貼資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規〔2022〕2號)。
(三)適用對象
與企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技能崗位新招用和轉崗人員,以及應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的從業人員。企業可結合生產實際自主確定培養對象。
企業新型學制培訓補貼申請,按《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 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豫人社辦〔2019〕17號)規定程序執行。
(五)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業能力建設科,張宇,0374-2625179
十二、職業技能評價(職業資格評價、職業技能等級評價、專項能力考核)補貼
(一)政策內容
符合條件的勞動者,經納入年度政府補貼培訓評價機構清單管理的機構免費評價,對同一職業(工種)同一技能等級通過初次職業技能評價并取得(不含培訓合格證)的參訓人員,按專項職業能力證書100元,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初級工200元、中級工240元、高級工280元、技師350元、高級技師380元的標準,給予機構評價補貼。以考試考核、過程評價等方式評價取證的,按相應標準給予補貼;以直接認定方式評價取證的,可按相應標準的50%給予補貼。同一人員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不得重復申領。
(二)政策依據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明確“人人持證、技能河南”建設培訓評價等補貼資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規〔2022〕2號)
(三)適用對象
評價機構。
(四)經辦流程
企業或培訓(評價)機構向本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申請培訓(評價)補貼的,應提供年度補貼性職業技能提升培 訓申請表、培訓合格人員花名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 等級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等“五類證書”復印件(證書信息可在網上查詢的不再提供)、墊付培訓(評價)補貼協議或代領協議、稅務發票(或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收據、撥付補貼資金申請)等。
上述申請材料經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向同級或上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后,對符合條件的,由財政部門將補貼資金支付到企業、培訓(評價)機構、申請者本人銀行賬戶或信用賬戶。
(五)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業能力建設科,張宇,0374-2625179。
十三、農民工返鄉創業示范園區
(一)政策內容
鼓勵各縣(市、區)依托產業集聚區、各類產業園區、特色專業鄉鎮、特色專業村建設農民工返鄉創業示范園區,為農民工返鄉創業提供場地、政策、資金等方面的集成服務。被認定為市級農民工返鄉創業示范園區的,市財政給予20萬元獎勵。被認定為省級農民工返鄉創業示范園區的,省財政給予50萬元獎勵。
(二)政策依據
1.《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16〕135號)。
2.《許昌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許政〔2020〕31號)。
(三)適用對象
對產業集聚區、各類產業園區、特色專業鄉鎮、特色專業村建設的各類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區。
(四)經辦流程
1.受理。審核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和完備性,如有缺失則一次性告知,若無疑問則受理。
2.專家評審。組織專家對申報資料按照標準進行評審。
3.實地考核。對專家評審出的園區,另行組織其他專家進行實地查驗,核查申報信息的真實性和合規性。
4.公示認定。對通過實地考核的,擇優擬定名單并對外公示;公示無異議,予以認定。
(五)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農民工工作科,冉炳杰,0374-2620125。
十四、農民工返鄉創業示范項目
(一)政策內容
每年從農民工返鄉創業項目中遴選認定一批市級示范項目,市財政給予每個項目5萬元資助。推薦認定為省級農民工返鄉創業示范項目或省級農民工返鄉創業助力鄉村振興優秀項目的,省財政給予2萬元至15萬元資助。
(二)政策依據
1.《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16〕135號)。
2.《許昌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許政〔2020〕31號)。
(三)適用對象
發展前景好、創業項目優的農民工返鄉創業項目。
(四)經辦流程
1.申請。按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統一規定的申報時間,申請人向創業所在地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
2.受理初審。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本轄區內所有申報項目進行篩選,并進行實地核查,確保申報項目真實可靠,將通過初審資料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3.專家評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專家對所有申報項目進行評審,提出評審意見,在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官網進行公示。
4.公示認定。對經評審確定的示范項目,公示無異議的,認定為市級農民工返鄉創業示范項目。
(五)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具體承辦。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農民工工作科,冉炳杰,0374-2620125。
十五、創業運營補貼
(一)政策內容
對大中專學生、退役軍人、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創辦的實體在經認定的創業孵化基地發生的物管、衛生、房租、水電等費用,3年內給予不超過當月實際費用50%的運營補貼,年補貼最高限額1萬元。
(二)政策依據
(1)《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豫政〔2017〕33號);
(2)《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豫財社〔2018〕8號)。
(三)適用對象
大中專學生(含畢業5年內的普通高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畢業生及在校學生,畢業5年內留學回國人員)、退役軍人、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創辦的實體,并入駐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創業孵化基地。
(四)經辦流程
(1)申請。申請人按年度向入駐園區所在地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可由園區匯總后統一申請),符合條件且材料齊全的,前臺(窗口)工作人員應予以受理,并錄入就業信息管理系統。
(2)受理初審。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運營補貼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3)審核公示。經審核符合補貼條件的,由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享受補貼人員名單進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4)資金撥付。補貼人員名單經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示無異議,按規定將創業運營補貼資金支付到申請人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五)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具體承辦。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農民工工作科,冉炳杰,0374-2620125。
十六、創業服務補貼
(一)政策內容
鄉鎮、村創辦的實體吸納"兩類人員"就業達到30%(含)以上的,可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創業服務補貼。補貼標準不超過實體發生的物業管理、衛生、房租、水電等實際費用的50%,年補貼最高限額1萬元,補貼期限最長3年。
(二)政策依據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農業農村廳 河南省鄉村振興局關于切實加強就業幫扶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力鄉村振興的實施細則》(豫人社規〔2021〕4號)
(三)適用對象
吸納"兩類人員"就業達到30%(含)以上的鄉鎮、村創辦的實體。"兩類人員"指農村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
(四)經辦流程
(1)申請。申請人按年度向所在地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符合條件且材料齊全的,前臺(窗口)工作人員應予以受理。
(2)受理初審。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創業服務補貼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3)審核公示。經審核符合補貼條件的,由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享受補貼人員名單進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4)資金撥付。補貼人員名單經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示無異議,按規定將創業服務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五)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具體承辦。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農民工工作科,冉炳杰,0374-2620125。
十七、企業引進畢業生服務
(一)政策內容
公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企業提供供求信息發布、政策咨詢、畢業生接收、人事檔案管理等服務,不收取服務費用。
(二)政策依據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700號)
(三)適用對象
擬引進到我市市轄區和功能區工作的畢業生。
(四)經辦流程
1.企業在許昌市人事人才網(www.xcrcsc.cn)進行線上預注冊后,攜帶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復印件、負責招聘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用人單位開具的加蓋行政章的委托書和信用承諾書到市民之家二樓223審簽室進行審核開通;
2.企業通過線上服務平臺自行發布畢業生需求信息,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定期將需求信息匯總并通過省、市級平臺進行綜合發布;
3.擬引進畢業生確定后,持已加蓋用人單位公章的就業協議,到服務窗口,辦理畢業生接收手續;
4.待畢業生到許昌工作后,可持本人報到證、身份證及工作證明,到服務窗口辦理檔案保存手續。
(五)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信息發布、政策咨詢: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許昌市民之家二樓223審簽室,劉芳,0374-8381000。
畢業生接收: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許昌市民之家115窗口,程露,0374-2332618。
檔案管理: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許昌市民之家CEF連廊208窗口,王文錦,0374-2335545。
十八、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的政策
(一)政策內容
自2019年5月1日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19%降至16%;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20%降至16%。
(二)政策依據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 河南省醫療保障局 關于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豫人社〔2019〕13號)。
(三)適用對象
全市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鎮職工。
(四)經辦流程
凡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即可享受單位16%,個人8%的繳費比例。無需再辦理其他申請手續。
(五)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市社會養老保險中心基金征繳科,李文舉,0374-2620807。
十九、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
(一)政策內容
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失業保險費率按1%執行。
(二)政策依據
《關于做好失業保險穩崗位提技能防失業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規〔2022〕5號)
(三)適用對象
在我市轄區內進行參保登記的所有參保單位。
(四)經辦流程
該項政策免申即享,參保單位給員工參加失業保險后,系統自動按照降費后的失業保險費率來繳納。
(五)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市創業保障中心失業保險征繳科,喬雨露,0374-2627395。
二十、職業技能提升補貼
(一)政策內容
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和參保職工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按規定申請技能提升補貼。根據《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按照初級(五級)1000元、中級(四級)1500元、高級(三級)2000元,不分級或未明確分級的統一為1500元的標準申請技能提升補貼。申領人需取得證書一年內申請,且取得證書之前繳納失業保險費累計滿12個月。
(二)政策依據
《關于做好失業保險穩崗位提技能防失業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規〔2022〕5號)
(三)適用對象
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按規定申請技能提升補貼;參保職工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按規定申請技能提升補貼;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繼續放寬至企業在職職工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證書范圍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中第二部分技能人員職業資格中的13項。
(四)經辦流程
申領人通過河南省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臺進行網上申請,填寫個人信息并上傳證書及申請表電子版(申請表請下載附件)。
(五)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市創業保障中心失業保險征繳科,0374-2627395。
二十一、失業補助金
(一)政策內容
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發放標準為: 參保繳費滿1年(含)以上的,按360元/月計發; 參保繳費滿6個月不滿1年的,按260元/月計發;參保繳費不滿6個月或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按180元/月計發。對參保不足一年的失業農民工,發放3個月的臨時生活補助,標準按260元/月計發。失業補助金和臨時生活補助逐月發放。
(二)政策依據
《關于做好失業保險穩崗位提技能防失業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規〔2022〕5號)
(三)適用對象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新發生的參保失業人員。
(四)經辦流程
1.申領人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通過線上、線下兩種方式申請。
2.工作人員在五個工作日內完成經辦、復核工作。
(五)承辦科室、聯系人及咨詢電話
市創業保障中心失業人員服務科,陳珂,0374-2621590。
二十二、關于助企紓困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等問題的通知
(一)政策內容
(1)擴圍困難行業實施緩繳政策。
在對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5個特困行業實施階段性緩繳三項社保費的基礎上,以產業鏈供應鏈受疫情影響較大、生產經營困難的制造業企業為重點,進一步擴大實施范圍,緩繳擴圍行業所屬的生產經營困難企業,可申請緩繳三項社保費單位繳費部分,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
(2)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實施緩繳政策。
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生產經營出現暫時性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可申請緩繳三項社保費單位部分,緩繳實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期間免收滯納金。
(二)政策依據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關于助企紓困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等問題的通知》(豫人社規〔2022〕7號文)
(三)適用對象
緩繳適用于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企業三項社保費的單位應繳納部分。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生產經營出現暫時性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緩繳條件及有關標準以(豫人社規〔2022〕7號文)為準。
(四)經辦流程
在緩繳期限內,企業可根據自身經營狀況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緩繳三項社保費。新開辦企業可自參保當月起申請緩繳;企業行業類型變更為上述行業的,可自變更當月起申請緩繳。
(五)承辦科室、聯系人及咨詢電話
市人社局工傷保險中心征繳科,王洋,0374-2968266。
二十三、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
(一)政策內容
繼續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自2022年5月1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繼續執行費率下調50%的政策。
(二)政策依據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2年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辦[2022]20號)。
(三)適用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
(四)經辦流程
1.企業通過線上社保平臺、線下社保窗口給員工參加工傷保險。
2.企業給員工參加工傷保險后,系統自動按照降費后的工傷保險費率生成征繳計劃,于次月到稅務部門繳納工傷保險費。
(五)承辦科室、聯系人及咨詢電話
市人社局工傷保險中心征繳科,王洋,0374-2968266。
二十四、加大對小微企業資金支持力度
(一)政策內容
落實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政策。對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8%)、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小微企業,最高可給予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并對LPR-150BP至LPR+150BP 的部分予以貼息支持(注:LPR為貸款基礎利率)。
(二)政策依據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中小企業紓困幫扶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辦〔2021〕76號)。
(三)適用對象
當年新招用重點就業群體達到政策文件規定比例、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國統字〔2017〕213號)屬于小型和微型的各類企業。
(四)經辦流程
1、申請。
線下申請:申請人到創業擔保貸款受理窗口遞交完善貸款資料。
線上申請:申請人通過河南就業網上辦事大廳實名注冊、提交完善貸款資料。
2.審核受理(及時審核)。
審核申請人及相關人員征信、營業執照信息情況和社保信息。核查申請人身份是否符合國家政策及相關業務規定,審核通過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條件的告知申請人說明原因。
3.實地調查。
調查人員對申請人創業項目的經營場所、經營規模、帶動就業等情況實地核實。
4.評審。
根據貸款申請材料、調查核實情況。對貸款進行集體研究評審,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確定額度、期限、貼息等結果。
5.公示。
及時對評審會審批通過人員進行公示(2天)。
6.承諾擔保(當日辦理)。
簽訂相關擔保合同(協議)等。
7.貸款發放。
經辦銀行及時辦理貸款發放手續,并將發放情況及時反饋擔保機構。
8.貸后管理(放款后至到期還款)。
相關機構做好借款人資金使用情況跟蹤管理,確保借款人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9.到期回收。
一般要求借款人貸款到期提前3日將借款本金存入其在銀行的貸款發放賬戶內。擔保機構和經辦銀行提醒借款人還款。經辦銀行對到期還款情況做好登記并及時反饋擔保機構。
(五)承辦科室、聯系人及咨詢電話
許昌市區詳詢電話:0374-2962162
禹州市詳詢電話:0374-8297716
長葛市詳詢電話:0374-6165116
鄢陵縣詳詢電話:0374-7163238
襄城縣詳詢電話:0374-3867177
建安區詳詢電話:0374-5113011
二十五、企業參加職稱評審優惠政策
(一)政策內容
暢通民營企業職稱申報渠道,工程系列中非公有制領域無職稱人員,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6年、或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8年、中專畢業或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級工班畢業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0年,可以直接破格申報中級工程師,大學本科以上畢業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14年,可直接破格申報高級工程師職稱。
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對繼續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二)政策依據
1.《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21年度全省職稱評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豫人社辦〔2021〕87號)。
2.《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切實做好民營企業職稱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規〔2020〕6號)。
(三)適用對象
在我市轄區內登記注冊的民營企業。
(四)經辦流程
1.申請。申報人攜帶畢業證原件、工作證明、專家推薦信和推薦人職稱證書復印件《河南省破格申報職稱備案表》等材料到人才評價開發科申請“一步到位破格”資格。
2.網上申報審核。“一步到位破格”資格獲批后,申報人在河南省職稱管理服務平臺,在制定時間內通過職稱申報系統申報相應職稱,并經過單位、主管部門、人社部門、評委會承辦部門逐級審核。
3.評審。申報人職稱申報經過審核后,相應評委會按計劃組織面試和專家評審,申報人根據職稱申報系統個人賬戶收到的面試通知在指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
4.公示。評審結束后,通過人員名單在職稱系統和評委會承辦部門網站同步公示。
5.發文發證。公示期滿無異議人員,根據職稱管理權限,由相應部門印發評審通過文件,并發放證書。
(五)承辦科室、聯系人及咨詢電話
市人社局人才評價開發科,馬涵若,0374-2333351。
二十六、階段性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補貼政策
(一)政策依據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關于做好失業保險穩崗位提技能防失業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規﹝2022﹞5號)、《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關于助企紓困擴大階段性緩繳社保費政策實施范圍等問題的通知》(豫人社規﹝2022﹞7號)、《許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補貼工作的通知》(許人社函﹝2022﹞201號)
(二)申請條件
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參保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的20%的,可以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返還比例
參保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的20%的,可以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大型企業按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70%返還。
(四)經辦流程
1、參保單位通過CA登錄河南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臺--單位業務--普通穩崗返還信息確認--填寫業務經辦人員姓名及聯系電話、單位銀行賬戶及名稱(銀行戶名填寫單位在銀行開戶的名稱)--申報電子材料上傳公司營業執照(非必錄項),向市、縣兩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2.經辦機構審核完成后在人社局官網上進行公示;
3.公示期滿后由人社部門審批,并向財政部門申請資金,對符合條件的參保單位進行資金撥付。
(五)咨詢電話
市本級:2627395
禹州市:8288957
長葛市:6111336
鄢陵縣:7163738
襄城縣:8390956
魏都區:2651098
建安區:5134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