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市發現多起社會人員欺詐騙取養老保險基金案件,嚴重威脅基金安全,涉案人員均受到了刑事或行政處罰。為進一步發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震懾作用,切實增強廣大人民群眾遵紀守法、維護基金安全的意識,現將其中的3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市直靈活就業參保人員秦某濱之子秦某毫欺詐騙取企業職工養老金案件。經核查,許昌市靈活就業參保人員秦某濱2011年1月因車禍死亡注銷戶籍后,其子秦某毫未向社保經辦機構主動報告、辦理停保等,雇傭一名與其父相貌相似的社會人員,于2012年4月辦理了退休手續,并在辦理退休后采集認證信息,于2012年5月至2020年12月共冒領養老金25.1萬元。2022年4月,魏都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秦某毫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并追回涉案資金。
2.襄城縣企業職工雷某定遺屬死亡冒領企業職工養老金案件。經核查,襄城縣食品公司退休職工雷某定于2012年3月死亡并土葬,其妻子柳某枝故意隱瞞死亡消息,伙同他人騙取養老保險待遇,自2012年4月至2020年6月共計冒領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金22.54萬元。2021年3月,襄城縣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柳某枝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5萬元。并追回涉案資金。
3.市直企業職工楊某娥遺屬死亡冒領企業職工養老金案件。經核查,許昌市永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退休職工楊某娥于2017年11月死亡后,其子陳某杰至2018年1月方提供社區出具的虛假死亡證明(證明顯示死亡時間為2018年1月12日),辦理社保終止和撫恤金領取手續,冒領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金0.5萬元。2019年5月,許昌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陳某杰處以罰款1.6萬元的行政處罰。并追回涉案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