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扎實推進全國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示范城市創建,健全就業公共服務體系,促進重點群體就業,搭建就業創業載體示范平臺,按照市政府《關于印發許昌市穩就業保就業政策措施的通知》(許政〔2022〕30號)和《關于印發許昌市創建高質量充分就業社區實施方案的通知》(許人社辦〔2023〕22號)有關規定,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啟動2023年市級就業創業示范平臺申報評選活動,評選認定一批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就業見習示范基地和高質量充分就業社區。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及獎補標準
(一)創業孵化示范基地。是指依法成立或依批準成立,能夠為創業者提供經營場地和創業指導、行業信息、融資對接、管理咨詢、技術創新、事務代理等各項服務的綜合性孵化載體。一般以規模化的人才集聚、資源集聚、服務集聚、政策集聚為基礎,以降低風險,促進企業創辦和初創企業成長為目標,以孵化年限固定、有明確的進出園制度為根本特征。具體標準見附件1,經認定的許昌市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由市財政按規定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
(二)就業見習示范基地。是指截止2023年底,連續開展就業見習工作兩年及以上的被市、縣人社部門認定為就業見習單位的企事業單位。同時穩定運營久、崗位質量高、管理制度完備、見習成效好。具體標準見附件2,經認定的許昌市就業見習示范基地,由市財政按規定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三)高質量充分就業社區。是指就業充分、就業創業政策落實較好、社區平臺基礎扎實、就業創業服務開展較好的城鎮所屬行政村(社區)。具體標準見附件3,經認定的許昌市高質量充分就業社區,由市財政按規定給予2萬元的一次性創建費用補助,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已經獲批認定為市級或省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充分就業社區的,不參與本次申報;市級或省級就業見習示范基地認定已滿2年的,可以參與申報。
二、申報材料及要求
(一)許昌市創業孵化示范基地
1.許昌市創業孵化示范基地推薦表;
2.批準成立創業孵化基地的政府文件;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創業孵化基地與實際運營機構的相關協議文件;
5.創業孵化基地簡介;
6.創業孵化基地場地使用說明材料;
7.創業孵化基地管理制度;
8.創業孵化基地服務職能;
9.創業孵化基地管理工作人員情況;
10.創業孵化基地在孵創業實體、吸納就業、上年度產值等臺賬及佐證材料;
11.創業孵化基地落實就業創業政策的相關材料;
12.創業孵化基地圖片資料。
(二)許昌市就業見習示范基地
1.許昌市就業見習示范基地申報表;
2.許昌市就業見習示范基地申請報告;
3.見習單位近兩年見習任務完成情況總結;
4.見習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5.人社部門認定見習單位文件復印件;
6.見習單位近兩年見習人員花名冊;
7.開展就業見習工作相關佐證資料(見習制度、見習協議、生活補貼發放憑證、人身意外險辦理等);
8.見習單位突出事跡和獎勵或榮譽復印件材料。
(三)許昌市高質量充分就業社區
1.許昌市高質量充分就業社區申報表;
2.相關部門批準成立社區的文件;
3.本年度社區勞動力資源摸排臺賬;
4.本年度社區就業崗位和求職登記信息摸排臺賬;
5.本年度社區人員參加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臺賬
6.本年度社區城鎮新增就業、失業人員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實名登記工作臺賬;
7.社區就業創業服務工作制度相關資料;
8.其他落實就業創業政策相關材料(就業見習、開業補貼等);
9.社區內就業創業典型人物或就業創業工作在媒體公開宣傳報道資料。
相關申報資料按照順序裝訂成冊(1份),請于2023年12月5日前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逾期未報送視為放棄。
三、申報名額及程序
(一)申報名額
對于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和就業見習示范基地,各縣(市、區)結合工作開展實際情況每個項目至少推薦1個;市級高質量充分就業社區每個縣(市、區)至少推薦5個。
(二)申報流程
申報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就業見習示范基地、高質量充分就業社區的單位,由主管單位推薦,縣(市、區)人社部門審核后報市就業創業服務中心資料初審,符合條件的由市人社局組織專家評審后,進入考察環節。
市人社局審核各縣(市、區)申報材料后,將會同市財政、稅務等有關部門分組進行實地考察,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申報有關要求
(一)項目推薦工作要堅持客觀公正、公開透明、嚴格篩選、好中選優的原則。
(二)每個項目要認真填寫申報表(見附件),提供對應項目所要求的相關資料,確保申報材料的規范完整。
(三)請各縣(市、區)創建活動責任部門及負責人高度重視,積極申報,保質保量完成申報活動。申報項目應如實提供有關資料,對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取消評定資格并嚴肅追責。
工作中遇到困難或問題,請隨時與市人社局聯系。
聯系方式:崔夢培 0374-2622931 xcsjyb@163.com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