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時間:2022年7月27日下午3點
案號:許勞人仲案字(2022)171號
申請人:劉影
被申請人:許昌裕豐房地產有限公司
仲裁員:丁彬珂
書記員:陳培
地點:許昌市創業服務中心E座411
發布機構:許昌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備注:
1.被通知人應持本通知準時到達應到地點。
2.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將視為撤回仲裁請求;若被申請人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則做缺席裁決。
3.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公開進行,當事人協議不公開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