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是指由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舉辦從事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職業培訓機構。舉辦者可以自主選擇設立為非營利性或營利性法人單位。舉辦者要認真學習并自覺遵守《河南省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管理辦法》(豫人社規〔2024〕1號)文件提及的所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自覺接受頒發辦學許可證的縣級以上人社部門的監督檢查及管理服務。
一、學校設立審批程序
(一)一般程序。舉辦者應向擬設立培訓學校所在地有權限的縣級(含)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以下簡稱審批機關)提出籌設或者正式設立申請。
設立非營利性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的,先到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辦理名稱預先核準(符合《社會組織名稱管理辦法》《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非營利性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的名稱,依次由行政區劃名稱、字號(兩個以上漢字組成)、業務領域、組織形式等四部分組成,如:“××市(縣、區)××職業培訓學校”),然后到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取得辦學許可證,并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1號)等有關規定,到同級民政部門辦理法人登記。
設立營利性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的,先到所在地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辦理名稱預先核準(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市場監管總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規范營利性民辦技工院校和營利性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名稱登記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經核準登記注冊后在規定范圍內享有專用權,名稱中應包含“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組織形式部分,如:“××市(縣、區)××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然后到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取得辦學許可證,并按照《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教發〔2016〕19號)等有關規定到市場監管部門辦理法人登記。營利性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應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二)告知承諾審批程序。培訓學校的設立可實行告知承諾審批方式。舉辦者不愿承諾、無法承諾以及不適用告知承諾辦理的審批事項,按一般程序辦理。
二、學校設立審批標準
設立培訓學校應符合《河南省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設立標準》,參照《河南省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附件1。
三、學校設立提交申請材料
(一)申請籌設學校提交以下材料:
1.申辦報告(參照管理辦法附件2);2.舉辦者姓名(名稱)、住址(地址)和資質證明材料;3.產權明晰的辦學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材料;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姓名、資產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有效證明材料。4.學校名稱預核準證明材料或名稱預留通知書。
(二)舉辦者認為具備辦學條件、達到設立標準的,決定直接申請設立培訓學校的提交以下材料:
1.申辦報告(參照《管理辦法》附件2和3)和申請表,前期申請籌設的在申辦報告中附上籌設情況報告);2.學校名稱預核準證明材料或名稱預留通知書;3.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4.法定機構出具的注冊資金驗資報告、辦學固定資產有效證明材料;5.辦公、培訓場所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及產權證明;6.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建筑和消防安全證明材料;7.培訓設施設備清單及證明材料(設置指南可參考國家基本職業培訓包);8.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材料;9.如舉辦涉及保安、消防等特殊行業的,或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另有準入要求的,應提交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審查同意材料;10.培訓學校設立承諾書(參照《管理辦法》附件4)。
四、學校設立行政審批審核要點
審批機關受理設立申請后,對提交材料及承諾事項進行形式審查,當場作出是否準予設立的決定。準予設立的,出具同意設立行政許可決定書,核發《辦學許可證》,5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示設立承諾書。
審批機關在作出準予設立行政許可決定后3個月內,對舉辦者承諾事項進行實地核驗。核驗中發現舉辦者存在故意造假、作假、騙取辦學許可或者拒不配合核驗,致使不能確定是否滿足辦學許可條件的,審批機關應撤銷許可決定,注銷《辦學許可證》。舉辦者未完全滿足辦學條件的,審批機關應責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不超過3個月,整改期內不得招收新學員。整改后仍未達到許可條件的,審批機關應撤銷許可決定,注銷《辦學許可證》。
《辦學許可證》是培訓學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的合法憑證,未取得許可證的社會組織或個人不得面向社會宣傳招生,舉辦職業技能培訓。許可證有效期3年,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應在學校顯著位置放置,副本在開展業務、辦理相關手續時使用。《辦學許可證》不得偽造、變造、買賣、出租、出借,遺失或損毀的,應及時向原審批機關申請補辦。培訓學校應在許可證有效期內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有效期滿且需繼續辦學的,應在許可證有效期滿前30日內向原審批機關申請延續。有效期滿不再辦學的,應在有效期滿前30日內主動向原審批機關申請辦理終止辦學許可。
五、學校登記及抄送備案
舉辦者取得《辦學許可證》后,依法辦理法人登記、銀行開戶、稅務登記等手續。非營利性培訓學校到民政部門登記為社會服務機構,營利性培訓學校到市場監管部門辦理企業法人登記。未完成法人登記的,不得開展招生業務。
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設立審批完成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將培訓學校的審批結果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并按照“雙公示”工作要求向社會公示公告。
六、學校建設與辦學活動重點事項
(一)培訓學校應在許可范圍內辦學,不得以辦學為名,開展與職業培訓無關的文化學科培訓、文化藝術輔導、學歷考試輔導等其他活動;不得開展醫療美容培訓;不得以培訓機構名義代理學歷提升等超范圍事項。
(二)培訓學校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健全完善行政管理、教學管理、安全管理、員工管理、學員管理、檔案管理、資產和財務管理、收費和退費管理、設施設備管理、教師培訓及考核等各類管理制度,依法履行主體責任,建立應急處置機制,配備相關管理人員,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消防、衛生、防疫、安全等工作。
(三)培訓學校應配備財會管理人員,按照《會計法》和國家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應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年度財務管理進行審計并依法公開審計報告。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舉辦者不得取得辦學收益,學校辦學結余全部用于辦學。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可以取得辦學收益,學校辦學結余依照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培訓學校應保障持續的經費投入,用于學校基礎設施建設與維護、教學實訓設備購置與更新、師資隊伍建設、培訓項目(職業、工種)與培訓課程開發等,不斷改善辦學條件,提升培訓能力。
(四)開展培訓招生前,培訓學校應向辦學監管部門報送招生簡章和廣告樣本等資料。培訓學校應制定學員學籍管理制度,建立學籍檔案,對每位學員的培訓、取證和就業情況進行全過程記錄,實施實名制管理。鼓勵培訓學校利用技能人才管理服務系統實施管理,如實準確報送培訓信息,建立健全培訓臺賬,確保信息可查詢可追溯。培訓學校應與學員簽訂培訓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明確培訓項目(職業、工種)、培訓形式、培訓時間、取得證書、收費項目標準及退費規則等內容。
(五)培訓學校招聘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應與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等。公辦學校教師未經所在學校同意不得在培訓學校兼職。
七、學校設立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及鏈接
學校舉辦者在申請設立學校前應當組織學校法人、校長、教學管理人員、財務管理人員認真學習并自覺遵守學校設立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學校設立后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學習。
1.《河南省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管理辦法》
https://hrss.henan.gov.cn/2024/07-19/3024252.html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http://www.moe.gov.cn/jyb_sjzl/sjzl_zcfg/zcfg_jyfl/202204/t20220421_620261.html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05/14/content_5606463.htm
4.《河南省職業培訓條例》
https://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dongtaixinwen/dfdt/gzdt/201801/t20180102_285861.html
5.《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在全國范圍內推行“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實施方案》
https://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qt/gztz/202106/t20210629_417310.html
6.《社會組織名稱管理辦法》
https://www.gov.cn/gongbao/2024/issue_11266/202404/content_6944103.html
7.《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
https://flk.npc.gov.cn/detail2.html?ZmY4MDgwODE2ZjNjYmIzYzAxNmY0MGYwM2RiZDBjOGM
8.《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
https://www.gov.cn/gongbao/2023/issue_10806/202311/content_6913825.html
9.《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
https://www.gov.cn/gongbao/2023/issue_10806/202311/content_6913825.html
10.《市場監管總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規范營利性民辦技工院校和營利性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名稱登記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9-11/08/content_5450205.htm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12/content_6923395.htm
12. 《營利性民辦學校監督管理實施細則》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7/content_5216442.htm
八、學校設立政策咨詢電話
許昌市人社局職業能力建設科:0374-2625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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