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法的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管理勞動者的正當手段。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依法訂立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2)合法的規章制度可以作為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