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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詳細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根治欠薪工作部署,全面落實省人社廳《關于開展農民工工資爭議速裁庭建設專項行動的通知》(豫人社辦函〔2023〕102號)精神,進一步提升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辦理質效,依法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結合我實實際,現就做好農民工工資爭議速裁庭(以下簡稱速裁庭)建設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深化認識
做好根治欠薪工作,是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保障勞動者基本權益的重要舉措,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公平正義,事關社會和諧穩定。開展農民工工資爭議速裁庭建設專項行動,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重要抓手。各地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充分認識速裁庭建設在根治欠薪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進速裁庭建設,優化辦案程序,健全速裁機制,提升辦案質效,切實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助力根治欠薪取得新的成效。
二、統籌協調,強化落實
各單位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協調,調配資源,在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內部組建速裁庭,負責辦理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速裁庭要按照仲裁庭規范化信息化標準建設,省轄市級仲裁院、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量大的縣區級仲裁院要普遍建立速裁庭,暫不具備建立速裁庭條件的,可在原有仲裁庭基礎上加掛速裁庭牌子,要選足配強業務骨干,仲裁員應不少于3名。各單位要在7月26日前實現農民工資爭議速裁庭掛牌全覆蓋,9月15日前全部建成速裁庭,已建立速裁庭的要按照建設標準(見附件1)進一步提升功能。
三、優化程序,提升質效
(一)暢通受理渠道,實現案件“快立”。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要落實立案登記制度,做到有案必立,優先處理,申請材料齊備的,要當場立案,申請材料不齊備的,立案工作人員要指導農民工申請人進行修改完善,要一次性告知需補正的材料和期限。對欠缺非主要立案材料的,可以容缺受理,及時立案。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應說明理由。對于農民工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采用口述方式申請,并由立案工作人員將其口述內容記入筆錄后,與打印的制式申請書一并交由申請人簽名并捺印確認。
(二)全程優先調解,實現案件“快調”。落實調解建議、委托調解等制度,開展案前、案中、案后全程調解,努力通過調解方式化解爭議。對包含工資等多項請求的爭議案件,速裁庭要積極協調,促成當事人先對工資請求達成協議,先行出具仲裁調解書。要穩慎處理10人以上集體勞動爭議案件,認真落實農民工工資重大集體勞動爭議處理工作應急預案,協調各方力量促成和解或調解結案。對疑難復雜或重大集體勞動爭議案件,可根據需要邀請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涉案企業主管部門參與協商、調解工作。
(三)優化辦案流程,實現案件“快審”。立案當天將仲裁庭組成人員、答辯、舉證、開庭等事項一次性通知當事人。實行案件繁簡分流,對符合簡易程序的案件,速裁庭要適用簡易處理規定,指導當事人及時充分舉證,盡量縮短舉證期限,并主動與用人單位協商,爭取用人單位同意縮短或取消答辯期。積極開展要素式辦案,速裁庭要根據農民工所在行業和具體案件特點,庭前指導農民工填寫要素表,庭審時對有爭議的要素重點調查,庭后及時出具要素式裁決書或調解書。
(四)發揮制度優勢,實現案件“快結”。速裁庭要依法適用終局裁決,嚴格落實終局裁決適用范圍、裁決結果分項計算、部分終局案件分別制作裁決書等規定。要落實先行裁決先予執行規定。案情較為復雜、部分事實難以查明的,速裁庭可在查明拖欠工資事實基礎上對工資請求先行裁決;農民工就工資請求申請先予執行的,速裁庭要依法審核;裁決先予執行的,應及時向人民法院移送相關材料。對于符合速裁庭處理的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應在立案后30日內審結。
四、完善機制,協同辦案
(一)實行月報告制度。建立速裁臺賬,各單位每月3日前上報速裁庭案件情況,對案件實行精準統計精準管理,有效管控辦案流程節點和審理周期,確保案件在法定審限內快速結案。
(二)加強與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銜接機制。發揮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勞動保障監察各自職責特點和制度優勢,有條件的地方可設立勞動仲裁、勞動監察“一站式”接待窗口,加強工作協作。對已經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行政處理意見認定的事實,除當事人已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外,速裁庭予以認可。
(三)完善調裁銜接機制。積極引導農民工通過調解方式解決爭議,指導各調解組織積極參與爭議調解工作。根據案件實際情況,提出靈活有效的調解意見。對于涉及農民工工資的調解協議仲裁審查案件,仲裁機構應予以優先審查,調解協議符合法律要求的,及時制作仲裁調解書。
(四)健全裁審銜接機制。各級仲裁機構要主動與人民法院加強溝通聯系,建立聯席會議、案件信息交流、聯合業務培訓等制度,形成類案指導口徑,統一裁審法律適用標準,實現裁審銜接機制長效化、受理范圍一致化、審理標準統一化。推動落實案件財產保全、先予執行等裁審銜接工作機制。
(五)創新庭審方式。速裁庭可根據本地數字仲裁庭、智慧仲裁院建設情況,通過在線庭審辦理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經雙方當事人同意,速裁庭可用庭審錄像替代庭審筆錄。要探索更多類型的庭審方式,方便農民工異地維權、快速維權。
(六)加強法律援助。充分發揮法律援助窗口作用,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農民工,仲裁機構要主動協助申請司法援助或工會援助,為農民工提供政策咨詢、法律援助辦理、代為參與仲裁等業務,充分體現仲裁服務的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