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關系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通過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確定雙方權利義務而形成的勞動關系。
事實勞動關系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雙方實際履行了勞動權利義務而形成的勞動關系。
事實勞動關系與勞動合同關系相比,只是欠缺了書面合同這一形式要件,但并不影響勞動關系的成立。用人單位不訂立勞動合同但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享有勞動法律法規所規定的一切權利,并履行勞動法律法規所規定的一切義務。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勞動保障權益受到用人單位侵害時,和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一樣,可以通過勞動保障監察、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等途徑,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