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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高我省調解仲裁工作為民服務水平,為當事人提供高效、便捷、優(yōu)質的調解仲裁服務,按照河南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行風建設的通知》(豫勞人仲裁辦〔2023〕1號)要求,我市進一步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調解行風建設工作。
一、進一步優(yōu)化服務流程
各單位要持續(xù)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送法律、送政策、送案例進企業(yè)、進社區(qū)、進校園,要充分發(fā)揮青年仲裁員志愿者聯系企業(yè)活動常態(tài)化長效化工作機制作用,指導企事業(yè)單位依法規(guī)范用工,引導勞動者合法理性維權,把爭議預防工作做實做細。要認真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勞動人事爭議協(xié)商調解工作的實施意見》(許人社辦〔2023〕32號),不斷提升企事業(yè)單位自主解決爭議的能力。要進一步建強各類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充分發(fā)揮鄉(xiāng)鎮(zhèn)(街道)調解組織在爭議處理中的主渠道作用。各單位要根據案件特點實行繁簡分流,依法適用終局裁決、簡易處理等規(guī)定,大力推行即時立案和一次性告知制,對手續(xù)完備、材料齊全、符合規(guī)定的立案申請,要即收即辦﹔對手續(xù)、材料、信息不齊的,要一次性告知全部事項和所需材料清單。要暢通特殊困難群體“綠色通道”,為“三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女職工、工傷職工、殘疾人職工等特殊困難群體,提供針對性服務。要切實發(fā)揮農民工工資速裁庭作用,對涉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30日內結案。切實做好仲裁文書送達工作,保障和方便當事人參加仲裁活動。加大設立派駐仲裁庭、巡回仲裁庭、流動仲裁庭力度,就近就地為當事人提供仲裁服務。
二、進一步規(guī)范服務行為
各單位調解仲裁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崗位職責和工作流程,規(guī)范服務、文明服務、熱情服務,上班時間應著工裝、佩戴調解仲裁徽章,做到“四公開”“三亮明”(辦事程序公開、辦事依據公開、辦事時限公開、辦事結果公開,亮明身份、亮明承諾、亮明標準)。要加大案件辦理力度,努力壓縮案件辦理時間,確保在審限內結案。仲裁員要堅決杜絕態(tài)度生硬、慵懶散漫、推諉扯皮、脫崗“空窗”及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活動等現象。要認真落實相關紀律要求,做到依法公正裁決。各單位要完善工作規(guī)則,落實仲裁監(jiān)督制度,規(guī)范自由裁量權,進一步加強調解仲裁標準化、規(guī)范化建設,統(tǒng)一工作流程、工作規(guī)范、服務標準。
三、進一步提升服務能力
各單位要按照全省仲裁院規(guī)范建設要求,足額配備專職仲裁員,市級仲裁委專職仲裁員要達到6名、縣(市、區(qū))仲裁委專職仲裁員要達到3名,確保案件依法按期審結,防止發(fā)生超審限問題。仲裁院院長、庭長要帶頭辦案、多辦案,為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作出示范。要加強業(yè)務技能培訓,每年度參加業(yè)務培訓不少于40學時,新入職工作人員培訓率要達到100%。積極組織調解員仲裁員參加崗位練兵和技能比武活動,激發(fā)學政策、鉆業(yè)務、練技能、強服務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打造一支政治過硬、本領過硬、作風過硬的調解仲裁工作隊伍。
四、進一步提高信息化水平
各單位仲裁案件要全部實現線上辦理,并確保案件全程線上辦理,市人社局將適時調度各單位線上辦案情況、并通報。要持續(xù)開展“互聯網+調解”工作,為當事人提供在線調解、法律政策咨詢、案件處理進度查詢等服務。要積極探索開展“互聯網+仲裁”工作,進一步完善在線仲裁申請、預約立案、材料提交、仲裁文書送達等服務。
五、進一步加強基礎保障
各單位要積極爭取黨委政府支持,大力推進基層調解組織建設。仲裁機構要認真落實仲裁院規(guī)范化建設要求,大力推進智慧仲裁院建設,提升數字化仲裁庭建設水平。有條件的單位可在立案大廳配備取號、查詢、立案登記等自助服務設備。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調解仲裁行風建設,通過明察暗訪、專項監(jiān)督、互查互檢等方式,深入查找存在的問題,認真進行整改,切實提高服務質量。要注重典型示范,大力宣傳優(yōu)秀調解員仲裁員先進事跡,樹立調解仲裁為民服務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