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采用電話調解的方式成功調解一起勞動糾紛案件。申請人在許昌某公司工作,用人單位近期未能按時足額發放工資,索要未果后提出勞動仲裁。市仲裁院立即與用人單位進行聯系調解,用人單位卻以工資金額有爭議等多種理由未到場。考慮到用人單位態度及申請人實際情況,我院通過前后五天共二十余次電話聯系耐心釋法明理分析利弊,最終促使雙方達成協商一致,勞動者也如約收到了第一筆款項。
近年來,在市人社局的正確領導下,市仲裁院加強與法院、工會的“調裁審”有機銜接,將化解勞動爭議的關口前移,建立健全化解勞資糾紛的長效工作機制,不斷提升服務質量。堅持預防為先爭取從源頭化解勞動糾紛、降低爭議發生概率。通過普法講座、邀請企業座談、青年仲裁員走訪企業活動等形式,持續提高企業勞動爭議預防能力,幫助勞動者增強理性維權意識。得到爭議線索后堅持調解為主,積極發揮調解在爭議處理中的主導作用,綜合考慮案件爭議、調解差距、當事人履約能力等因素,推行“一案四調”,在案前、庭前、庭中、裁前全程開展調解,力爭做到案結事了,力求降低勞動者的維權成本的同時也為進一步優化許昌營商環境增磚添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