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7日,建安區人社局勞動爭議仲裁院工作人員成功調解兩起勞動爭議案件。
據悉,李某和楊某系我區某公司貨車運輸司機,因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且未給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發生爭議,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補繳其工作期間的社會保險費并依法支付經濟補償等。接到案件后,書記員立即錄入案件管理系統,經立案審批,將仲裁文書送達雙方當事人。仲裁員主動向雙方搭建調解平臺,積極與當事雙方進行庭前溝通,促進調解工作有力進行,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在庭前調解筆錄上簽字,并及時制作仲裁調解書送達給雙方當事人,至此案結事了。

調解仲裁是推動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方式。今年以來,仲裁院全體人員扎實工作,不斷提高調解水平,促進建安區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切實發揮調解員和仲裁員的職能,遵循合法、公正、及時、著重調解的原則,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