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省人社廳關于建立勞動仲裁、勞動監察、就業服務和社保經辦協調聯動工作機制文件精神,進一步提升我市營商環境中勞動力市場監管服務水平,及時化解勞動關系矛盾風險隱患,積極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12月25日下午,許昌市“勞動仲裁+勞動監察+就業幫扶+社保經辦”聯動工作會議在市仲裁院會議室召開。市人社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君到會并主持會議,市人社局調解仲裁和勞動關系科、勞動保障監察科、工傷保險科,市社會保險中心,市就業創業服務中心,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有關同志參加會議。
會議對2024年度人社內部協調聯動工作進行總結,通報了2024年度勞動糾紛一站式聯處工作總體運行情況及取得成績,全面梳理了存在的問題,并就做好2025年度協調聯動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一、“勞動仲裁+勞動監察”聯動要更加有力。一是繼續嚴格按照《河南省人社廳關于建立勞動仲裁、勞動監察和就業服務協調聯動工作機制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263號)文件要求,繼續做好案件一窗受理、首問負責制、信息互聯共享、案件事實互認、聯合會商研判、協同開展行動等工作舉措。根據人員變動情況,及時明確專人擔任聯絡員,承擔互相溝通協調任務。二是加強案件協調辦理力度。勞動仲裁與勞動監察部門,接到群眾欠薪投訴后,實行首問負責制,及時對投訴進行處理,可電話聯系當事人,如能雙方自愿協商,由雙方自行協商。對不愿調解的,根據案情,有爭議的移交仲裁處理,沒有爭議的移交監察處理。對于涉及縣區的案件,由市本級仲裁或監察部門按照各自渠道進行轉辦和督辦。三是加強農民工欠薪案件的協調處置。有爭議的,勞動仲裁要發揮農民工工資速裁庭的作用,對涉及工資的仲裁事項可以先行裁決。沒有爭議由勞動監察處理的案件,如果需要將行政調解協議置換仲裁調解書的,勞動仲裁要積極配合。二、“勞動仲裁+就業幫扶”聯動要更加緊密。一是繼續在勞動仲裁立案庭設置“就業幫扶”服務窗口,為勞動者和企業提供就業招聘、技能培訓、困難幫扶等政策咨詢服務,免費為群眾提供相關服務和資料。安排專人擔任聯絡員,承擔互相溝通協調任務,互相推送勞動仲裁、求職招聘、就業幫扶等信息,及時為勞動者和企業提供人社部門幫扶。二是勞動仲裁部門要向申請人積極宣講就業創業、就業幫扶政策,對由求職意向或需要困難幫扶的申請人,及時登記相關信息,并第一時間轉就業部門,由就業部門跟進幫扶,并將幫扶情況定期反饋調解仲裁部門。三是就業部門對接到的咨詢調解仲裁業務的群眾,要第一時間相關信息轉調解仲裁部門,由調解仲裁部門跟進服務,并將服務情況定期反饋就業部門。四是勞動仲裁部門在開展“青年仲裁院志愿服務活動”時,要將宣傳就業創業、社會保障政策納入工作內容,盡可能為且提供人社部門全鏈條服務。三、“勞動仲裁+社保經辦”聯動要更加全面。繼續嚴格按照《河南省人社廳關于加強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和社會保險經辦工作協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51號)文件要求,繼續做好內部信息共享、協助仲裁部門開設社保繳費信息查詢賬戶,工傷保險責任認定,明確專人定期研究問題等工作舉措。同時,市仲裁院要對勞動者投訴中不屬于勞動仲裁部門受理范圍的事項積極做好引導工作,不能簡單將群眾拒之門外,要向群眾講清政策,引導群眾正確解決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