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全省職稱互認互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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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 | 你好,2023年7月,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全省職稱互認互通有關工作的通知中: 一、在系統完成備案的各級別職稱實行省內互認。河南省職稱管理服務平臺(職稱管理系統)可以查詢到的經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的高中初級職稱,在河南省內跨地區、跨單位流動時,無需重新評審或者確認,由用人單位按需擇優自主聘任。申報高一級職稱時,可直接持原證書申報。 我為中級工程師職稱,是否可以互通高校的中級講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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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理日期 | 2023-07-19 18:1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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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復內容 |
【市人社局】:網友您好,來信收悉。現將您反映的問題答復如下: “全省職稱互通互認”是為了增強職稱證書的流動性和便利性,打破“哪里評審哪里有效”的區域性使用限制,在省內跨區域流動時,認可其原有的系列、級別、專業等資格。您持有的中級工程師屬于工程系列,高校講師屬于高校教師系列,中級工程師不能互通為高校講師。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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