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分別在兩個單位干有毒有害工種累計8年以上是否可以按照特殊工種提前辦理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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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 | 尊敬的領導:您好,我分別在兩個單位的有毒有害工種上工作了8年以上,在一個單位有毒有害崗位上工作了4年;接著又在另一個單位的有毒有害工種上工作4年以上,總共累計在有毒有害崗位上工作了8年以上,可否按照特殊工種的退休政策提前辦理退休手續?希望您在百忙中給回復解釋一下。 此致 萬分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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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理日期 | 2019-01-11 10:5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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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復內容 |
【市人社局】:
網友您好,您反映的問題已收悉,現將您反映的問題回復如下: 按照《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退休手續辦理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豫人社養老〔2013〕43號)等文件規定:國有或集體企業從事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或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或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簡稱特殊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可以退休。其他曾在國有或集體企業從事過特殊工種工作的參保人員,其原在國有或集體企業從事特殊工種達到上述規定條件的,可以辦理提前退休手續。特殊工種嚴格按原勞動部和有關中央行業主管部門批準的工種目錄執行,嚴禁擴大范圍,嚴禁不同行業企業之間比照執行。特殊工種的認定以本人檔案原始記載為準,本人檔案中從事特殊工種情況記載不清楚的,應當通過提供工資表、特殊崗位津貼費補助表等能夠說明情況的相關原始材料予以證明。 在符合以上政策要求的前提下,曾在兩個以上單位從事過有毒有害類特殊工種的,其有毒有害工作年限可以累計計算,累計滿8年的可以辦理特殊工種提前退休。但不能與本人從事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井下或高溫類特殊工種的工作年限累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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