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勞動保障監察受理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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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 | 哪些投訴舉報屬于勞動保障監察受理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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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理日期 | 2021-09-08 15:5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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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復內容 |
【市人社局】: 網友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現將您反映的問題回復如下: 勞動監察舉報投訴受理范圍: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情況; (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的規定的情況;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以下幾種情況,不屬于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職責,需要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如您有不清楚的地方,可聯系2627069進行詢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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